查看原文
其他

【平视教育】民办幼教:最近心绪有点乱

作者: 王国平 2021-05-25
自九月七日教育部颁布《学前教育法草案》以来,民办幼教业界很低沉,尽管这两年有许多文件已经有所铺垫,但真正的属于国家级别的法律文件到来时,还是让大家感到心绪有点乱,感到当下为难、未来很难。甚至,原本建立的方向感模糊了,找不到北了。
我不想解读文件,也不敢解读文件,只把想到的几个问题拿来供大家参考:
一、整个文件中最刚性的点是国家为了守住教育的公益性,与资本利用教育过度逐利的博弈。
第二十七条说,“社会资本不得通过兼并收购、受托经营、加盟连锁、利用可变利益实体、协议控制等方式控制公办幼儿园、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”。
我之所以说很刚性,是因为国家在堵住资本利用教育去股市谋暴利的渠道时,一顺脚像扫堂腿一样,不管你有什么想法,不论你个大个小,一圈扫下来全部倒下来。啥意思?就是说有些资本并不想玩上市游戏,只想带着教育情怀投资,有些许回报即可,但这次也在被控制中。或者,属于惹事和看热闹的一勺烩了。
二、文件中说营利性幼儿园的收费也在控制管理之内,这条似乎不合法。
这条有些出乎意料,按理和按法说,既然营利性幼儿园属于企业性质注册,那就应该完全市场化,可国家依然担心,担心过分逐利。
所以,第五十六条说,“营利性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……政府可以根据实际制定具体办法,对举办者获得收益的范围做出规定”。这个说法似乎回到了当年《民促法》的“合理回报”说,尽管没说清“合理”的条件,但还是说了。
其实,按市场游戏规则,营利性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机制应该放给市场调节,收费高低既不是政府说了算,也不是幼儿园随便说,而是市场说了算,你定的标准太高就可能招不来学生。就这点事,可政府为啥还不放心和放手呢?我看是担心的是,将来一片公办园和民办普惠园时,营利性民办园便可利用高收费、高品质运行,成为不差钱的家长首选或追捧,然后让别人眼热,并喊着“入好园难”。
或许,这种情形也会列入逐利范畴,因为做好了,即便不上市也会有利可图,只不过与资本上市的情况相比,前者叫做“过度逐利”了,后者也就只算“过分逐利”,级别不同,本质更不同。
不过,在我看来并不用如此担心,因为这些投资营利性民办园的人,肯定首先是尊重市场规则的,若你的教育品质做不好,你不但逐不着利,而且会被市场驱逐。但那些被资本利用走向上市的情况则不然,其目的可能偏于先把故事讲好,偏于讲完故事就赚钱。
三、有些人推演公办50%的指标只是当下,将来会“大公无私”。
记得2009年末,教育部派工作组到各省验收普九进展情况,河南省是朱小蔓和郑增仪两位领导带队,我和他们交流时被问:当义务教育全部免费了,民办小学和初中还好办吗?我的回答极简,说:不是钱的问题。
前几年,许多二三线城市的民办学校热到炙手的事实,便是我当年说法实证。我想,如今在学前教育领域中的这次所谓的“公进民退”,或许也有点这个意思,或许也会演绎当年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故事,尤其是当年坊间也说过“公进民退”的话。
不过,请诸位民办幼教界同仁相信,即便暂时“公进民退”了,但绝不可能会“大公无私”。
为什么如此说?
第一,当年我说“不是钱的问题”,由于现场人多,朱小蔓教授后来便单独问我:王校长,你的理由是什么?我说:公办的管理机制、生存机制和用人机制,都不如民办。如果说把学校比作一艘船,那么公办学校就如在平静的湖泊中航行,没啥风险;而民办学校却是在长河激流中逆行,不进则退,船员与船长必须同舟共济。
还有,我曾经管理的集团幼儿园也有一些考入公办体系了,去后说感想就一条:比在这里轻松多了。试想,如果将来真如所言“天下为公”了,如果天下幼师都说“轻松多了”,试问:中国的学前教育品质和发展这个并不轻松的话题,应该咋说?!
第二,我还想起了现如今年轻人不知道的“国营”概念,也就是当年的“国营百货商店”、“国营饭店”、“国营旅店”等等,如今咋不见了?
很好解释,这些端着铁饭碗、旱涝保收的制度,养育了一大批事不愿干、脸还难看的员工,而改变这些的唯一方法就是改革制度,走向民营机制。如今,在有竞争意识的民企服务业中,在相互竞争的市场中,服务品质越来越好,这是不争的事实。包括通讯业、石油业这些放不下的国企,为了引入内部竞争机制,不是也刻意分为电信、移动和网通,以及中石油和中石化等。
其实,我不是说公办幼儿园不好,更不是说普惠百姓有问题,但任何事物都需要辩证去看,有一好就有一差,这个理是哲理,信不信不由你。
所以说,我跟民办幼教人说,既要理解国家政策,更要相信自己,还要有一个期待,哭到最后的也是赢者。
四、《草案》似乎很计划,没考虑百姓的自由选择权。
我不揣浅陋的有个判语:若今后公办幼教的品质相比当下民办幼教,让家长看到了品价皆优,则,会“渐行渐公”,超越50%的划界。反之,若民办幼儿园在与公办幼儿园的PK中,获得幼教市场中不很差钱的家长们认同,则,情况会如何?民办园占比的划界线能否突破?若被突破,再用政府行为干预可否?我看也难办,毕竟政府的理念是“为人民服务”。
好了,不说了,因为说归说,事归事。

   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

    文章有问题?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